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市局、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cgw.xiaogan.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712-2853932)。
一、概述
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15年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依托孝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孝感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本地政务信息、审批信息和执法动态,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孝感城管官方微博、孝感城管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现场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城市管理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公开内容,丰富拓展公开形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城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提升城管的整体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纪检组长李慧芬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审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执法科,由执法科指定专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城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和电话,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地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纪检组长李慧芬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审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执法科,由执法科指定专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城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和电话,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地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孝感市城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议采取公众评议和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程序等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局机关绩效量化考核内容,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同时,通过12319城管热线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网上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部门网站、城管简讯、城管官方微博、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9条,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21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87%;执法动态类信息478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的41.97%,审批公开类信息324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28.46%;综合类信息308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27.0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部门网站、城管简讯、城管官方微博、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9条,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21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87%;执法动态类信息478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的41.97%,审批公开类信息324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28.46%;综合类信息308条,约占信息公开总数27.0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机构不到位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成效不显著。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范围、质量、水平、程度与《条例》要求有差距,个别部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力度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工作机构、人员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且经常变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加强。
4.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机构不到位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成效不显著。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范围、质量、水平、程度与《条例》要求有差距,个别部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力度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
3.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工作机构、人员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且经常变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加强。
4.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目标,明确公开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开展督办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发布制度。
3.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结合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制作的全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1.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目标,明确公开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开展督办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发布制度。
3.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结合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制作的全电子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孝感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