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下属机构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3171 字体:[ ]

(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

(2)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执法监督,负责跨区域、上级交办、社会影响较大、市级相关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其他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执法工作。

 (3)在市高新区、市临空区由市级派驻执法。具体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渣土管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流动商贩、违法摆摊设点从事食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号设立手续的处罚;负责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号设立手续的处罚;负责养犬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犬只禁入标志设置;负责收容、移送流浪犬、无主犬;负责查处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绳(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上销售犬只等违规行为。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文电、会务、接待、联络、档案和后勤等工作;承办支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人事科。负责支队党务、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业资格等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

(3)案件管理科。负责案件线索移交件、转办件、举报件的交办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初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支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管理和案件统计分析。负责支队执法信息化建设。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涉及城管执法事项与“城市大脑”建设对接的相关工作。

(4)督察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督办考核评比、建筑渣土管理等工作;负责跨区域、上级交办、社会影响较大、市级相关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依法查处和执法办案等工作。

(5)机动大队。负责应急处置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高新区丹阳大队。负责丹阳办事处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社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大队长兼任高新区丹阳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7)高新区槐荫大队。负责槐荫办事处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社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大队长兼任高新区槐荫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8)高新区孝天大队。负责孝天办事处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社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双重领导,大队长兼任高新区孝天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9)临空区大队。接受临空区管委会双重领导,负责临空经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社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0)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市燃气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城管委负责的燃气审批事项、燃气执法、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培训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调整后,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不再加挂市燃气事业服务中心牌子,不再承担燃气审批、燃气执法、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培训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三)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管辖范围内(指孝感主城区10条重点路段和8个重点区域,下同)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植物保护工作。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收集工作。

4)参与拟订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发展计划,协助开展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推介活动。

5)协调开展主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组织、人事、党建、财务及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2)绿化养护科: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含绿化带、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基础设施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协调开展主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对现有公共绿化的补植和改造工作。

3)绿化保护科: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含绿化带、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基础设施等)的巡查保护;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和园林信息收集工作;参与拟订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发展计划,协助开展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推介活动;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核实并提出意见。

 

(四)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道路的清扫、清洗、保洁和洒水降尘、抑霾除尘作业,保障垃圾的及时收集、中转和处理。

2)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扫保洁、维修及粪便的清掏处理工作。

3)负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4)负责环卫设施和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

5)负责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粪便处理等社会化有偿服务的业务管理。

2.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组织、人事、党建、财务及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2)固废处置科:负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3)环卫作业科:负责日常性的道路清扫、清洗、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参与联系社会化服务有关工作。

4)机械设施所:负责环卫作业机械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养;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及公厕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主干道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和抑霾除尘作业;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与固废垃圾的分类集中转运处理;参与联系环卫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与防事故工作。

5)高新区环卫所:负责辖区围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与洒水降尘工作;生活垃圾与固废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6)临空区环卫所:负责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与洒水降尘工作;生活垃圾与固废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五)市董永公园管理处、市后湖游乐园管理处、市人民广场管理处、市槐荫公园管理处

(1)市董永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园管理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管理及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做好园内旅游服务工作; 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做好园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园出入口门前四包管理负责对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做好相关社会服务。

(2)市后湖游乐园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游乐园管理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管理及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做好园内旅游服务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做好园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游乐园出入口门前四包管理;负责对游乐园游览与娱乐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做好相关社会服务。

(3)市槐荫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园管理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内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管理及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对招标管养单位日常管养工作的监督、考核,对管养单位提供病虫防治、抗旱、绿化修剪、施肥等技术性指导;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做好园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园重要出入口门前四包管理。

(4)市广场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人民广场、火车站前广场、城铁东站广场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益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做好人民广场、火车站前广场、城铁东站广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